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打造绿色政治生态
为开创强而优中等城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中共赤壁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方高文
(2016年11月16日)
现在,我代表中共赤壁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改革发展转型升级、绿色崛起的五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拓创新、成效明显的五年。五年来,市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五年来,在市委和咸宁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圆满完成了市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为实现“转型升级、绿色崛起,建设强而优中等城市”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监督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本届纪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严肃政治纪律、维护政令畅通、促进科学发展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五年来,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咸宁市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立足于再监督,积极开展重大投资项目、民生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的效能监察,坚决推进政府部门“放、管、服”改革①,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执行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层层传导压力,推动 “两个责任”②落地生根。市委自觉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紧紧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开展经常性督导调研,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市委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带头开展督导调研,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担当责任、真抓真管树立了榜样、作出了示范。市委先后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党组)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建立健全定期报告、专题研讨、质询函询、巡察督导等一系列保障机制,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五年来,先后对5家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公开通报典型案件85起。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好转得到群众公认。紧盯“四风”③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从严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滥发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相继开展了以“21+7+1”④、“6+4”⑤、“6+6+2”⑥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和专项治理,加大对涉教、涉医、涉路、涉农、涉企等不正之风查处力度。采取大数据比对、专项巡查等新手段,创新电视问政、治庸问责等新方式,持续保持查纠“四风”的高压态势。开通举报窗、曝光台,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成为常态。五年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9个,处理30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8人,发专题通报31期,点名道姓公开曝光146人,作风建设成效明显,得到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公认。
(四)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腐败蔓延势头得以遏制。紧盯“三种人、三个以后”⑦,突出纪严于法,挺纪在前。严格执行线索处置“五类标准”⑧,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⑨,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让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执纪审查的大多数。五年来,全市纪检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618件,立案调查69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78人,其中:对358名轻微违纪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函询,提醒教育;给予轻处分416人,重处分16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1人。创新开展异地联合交叉办案模式,提高执纪审查质量和效率。加强典型案例剖析,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执纪审查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狠抓巡视问题的整改,认真办理省委第七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339件,立案86人。在严惩腐败的同时,为417名党员干部澄清事实,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坚持教育预防并重,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制定并实施《关于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唤醒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项教育、以案说纪警示教育、廉洁家风教育等活动,全市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创办《赤壁风纪》、党风政风热线、廉政公益广告等平台,营造了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⑩集体决策、“四个不直接分管”⑪、“末位表态”和党务政务公开等制度,强化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开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用权行为。2013年,我市被评为省级源头治腐工作示范点。
(六)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对群众关切的村务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教育乱收费、基层执法不规范、项目指挥部资金使用管理不严、征地拆迁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不到位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发现问题线索227条,已整改209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公开通报7人。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低保、危房改造、农业补贴等8项惠民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微腐败”问题进行严肃查处,查实问题线索1511条,立案39人,收缴违规资金119万元。
(七)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积极改革创新,在全省县(市、区)率先实行派出(驻)机构改革,先后进行了综合派出和 “综合派出+重点派驻”的两轮改革,改革经验分别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党风廉政建设》等中央纪委报刊上刊载。深入推进“三转”⑫,对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由138个减少到11个,精减率达90%。全面落实“两为主”、“两覆盖”⑬要求,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集中精力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对表调校,完成市纪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增设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监督管理室,监督执纪内设机构和从事监督执纪人员占比均超过80%,一线监督执纪力量进一步增强。市委成立市委巡察办,制定《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启动县级巡察工作。创新开展派驻纪检组联合交叉办案、乡镇办案协作区提级办案等机制,工作经验分别在湖北省纪检监察信息等刊物进行交流。
(八)加强自身建设,着力锻造纪检监察“铁军”。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对纪检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市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制定《市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市纪委常委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大力实施纪检干部能力提升工程,以“创五好班子⑭,建一流队伍”、“五型干部之星”等活动为载体,树立纪检干部良好形象;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党日+”等活动,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认真开展纪检工作绩效考评和纪检系统内部作风巡查,严肃查处纪检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进行了问责处理。严把纪检监察队伍入口关,畅通出口,公开遴选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纪检监察岗位成为干部学习教育成才的重要平台。加强乡镇、村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乡镇纪委“七有”和村纪检小组“五落实”。2012年,我市被评为湖北省乡镇、村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县(市)。
过去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离不开市委和咸宁市纪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全市各级党组织的坚强担当,离不开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离不开全体纪检干部的艰辛付出。在此,我谨代表中共赤壁市纪委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五年的探索实践,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在市委和咸宁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保持定力,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必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扭住“四风”不放,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必须深化“三转”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队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内政治生态有待进一步净化,“两个责任”有待进一步压紧压实,“四风”问题禁而未绝还有“隐身”“变异”现象,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纪检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切实把握新时期新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今后五年,是全市实施“十三五”规划的五年,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建设强而优中等城市的重要时期。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直面新挑战。
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打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为建设强而优中等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通过今后五年的扎实工作,使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压实,党内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腐败易发多发问题进一步遏制,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进一步形成,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重把握和体现以下基本要求:
——围绕中心、力度统一,更好地服务全市转型升级、绿色崛起。把全面从严治党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中来把握,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坚持力度统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改革发展同部署、同安排、同步调、同力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保持和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纪律和规矩,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和党中央权威。
——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结合起来,把监督干部与信任干部、激励干部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巩固深化、固本培元,把纠正“四风”和作风建设一抓到底。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弘扬新风正气,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形成赤壁纪检工作新特色。坚持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与紧密联系赤壁实际相结合、继承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改进传统方法与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努力使纪检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创造赤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特色。
三、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更好地服务、保障和推动全市转型升级、绿色崛起,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我们要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咸宁市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扎实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严明党的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把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严肃查处违背党章、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政治纪律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把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巡察和派驻监督的重点,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加强纪律教育,深入开展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学习,将纪律教育延伸到党组织的每一个支部、覆盖到每一名党员,形成强化党章和纪律意识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党内监督,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保障。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积极探索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强化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监督体系,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切实发挥同级监督的作用。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尤其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开展党内监督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严肃追责问责,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在问责上体现全面从严。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考评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大问责力度,重点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巡视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抓住关键少数,紧盯党委(党组)、纪委、党委工作部门及领导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于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的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坚持“一案双查”⑮,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的责任。加大对“为官不为”干部的问责和组织处理,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为赤壁改革发展稳定凝聚力量。
(四)深化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促进党风政风根本好转。扭住“四风”不放,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对不收敛、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严肃查处。重点对变相公款吃喝、变相公款送礼、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经商办企业等屡禁不止的问题严肃查处。着力查处农村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腐败问题;加大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贪污挪用问题;严肃处理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以及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侵犯群众知情权等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畅通监督渠道,织密监督网络,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全方位监督“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不断改进明察暗访和专项巡查方式,加大对典型案件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五)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零容忍”形成持续震慑。坚持抓小抓早、快查快结,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问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切实挺纪在前,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坚决遏制腐败增量。突出惩治重点,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强力推进乡镇办案协作区建设,完善异地协作办案模式。进一步健全市委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执纪审查中的协调配合,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认真落实问题线索和执纪审查“双报告”制度⑯,严格执行审查程序,严明审查纪律;严格执行执纪审查安全工作“五级管理”责任制,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六)坚持惩防并举,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有责必究,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针对干部管理监督的薄弱环节,抓好相关制度的废立改工作,扎紧制度笼子,夯实“不能腐”的制度基础。健全完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法规制度执行不走样。在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上下功夫,营造“不想腐”的良好氛围。依托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形成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家风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的廉洁教育体系。积极发掘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充分汲取优秀家规家风、乡规民约、官德箴言的精华,着力打造具有赤壁三国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使廉洁文化进家入户、深入人心。
(七)深入推进“三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队伍。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不懈抓好纪委领导班子理论武装。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切实提高市纪委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巩固深化“三转”成果,严格执行“两为主”“两覆盖”。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强基层纪检队伍建设。按照《党章》要求,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进一步夯实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履职规范和工作机制。加大实施纪检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学思践悟。建立纪检干部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不断提高纪检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坚持对纪检干部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建立纪检干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作风巡查机制、作风评价机制,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队伍,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各位代表、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勇于担当,锐意进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奋力实现全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建设强而优中等城市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词解释
①政府部门“放管服”改革:2016年5月9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简称放管服)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一场牵一发动全身的深刻变革。
②“两个责任”: 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③“四风”问题:2013年6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
④“21+7+1”专项整治:2014年8月,为深入推进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开展落实中央、省委、咸宁市委“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中央21项专项整治: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问题;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问题;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问题;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问题;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问题;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问题;整治奢华浪费建设问题;整治干部“走读”问题;整治“吃空饷”问题;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问题;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整治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问题;清理调整“裸官”问题;清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问题。
省委7项专项整治: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信访突出问题;整治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人情风”问题;整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纠正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乱收费等问题。
咸宁市委1项专项整治:治理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
⑤“6+4”专项整治:2015年7月,按照省、咸宁市工作部署,结合“三严三实”主体教育活动,市纪委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六项专项整治和“四项专项清理”工作。
6项专项整治:整治利用机关内部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公款消费问题;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整治账务票据突出问题;整治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整治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问题;整治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
4项专项治理:治理涉农资金管理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市、乡镇(办)政务服务方面“四风”问题;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营利性活动问题。
⑥“6+6+2”专项整治:2016年5月,按照省、咸宁市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全市集中开展14个方面专项治理工作。
全省开展6个专项整治: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改革后公车管理使用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基层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咸宁市开展6个专项整治: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基层执法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指挥部管理混乱问题专项治理;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和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项治理。
赤壁市开展2个专项整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党员干部违规参与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经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⑦“三种人”“三个以后”: 2015年1月12日,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十八届五次全会上提出,惩治腐败重点查处“三种人”,纠正“四风”重点查处“三个以后”的行为。
“三种人”: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个以后”: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
⑧“五类标准”: 2014年7月,中央纪委调整了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标准,调整后为五类,即: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将线索留存改成谈话函询。
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2015年9月,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首次提出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⑩“三重一大”事项: 1996年,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上就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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