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记者 王万里)根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切实发挥检察职能,3月起,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为期一年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针对影响和破坏赤壁市生态环境资源的突出问题,将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各项检察职能作用,有效打击和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活动监督,探索开展生态修复补偿工作,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实现赤壁绿色发展、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为扎实开展此项监督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谋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同时,加强与市人大、法院、公安、政府法制办及环保、林业、国土、水利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良好的互信和协作制度,形成推进工作合力,统筹推进,确保取得预期目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