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对上述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的驻村第一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各地各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此为鉴,认真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1月28日,赤壁市纪委监委印发通报,对不在岗的驻村第一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这是赤壁市落实疫情防控“十个严禁”,强化干部纪律作风工作的一个缩影。
为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赤壁市出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党员干部纪律作风要求》,明确“十个严禁”,即:一是严禁妄议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咸宁市委、赤壁市委工作要求,不得造谣传谣、以讹传讹,不得擅自发布疫情防控信息,不得转发主流权威媒体之外的杂音信息;二是严禁在落实各级指挥部命令中有偏差、搞变通、打折扣,不得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三是严禁在防疫物资调配中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四是严禁“想到了等于说到了、说到了等于做到了、做到了等于做好了”,不得浮在面上不掌握实情,不得向市指挥部和上级部门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数据,不得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造假;五是严禁突发事件、重大问题不第一时间报告,甚至瞒报、漏报;六是严禁值班值守和包保工作中的形式主义,不按时到岗、提前离岗、擅自脱岗,不在现场交接班,不得编造理由拒不参加防控工作;七是严禁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不得简单粗暴对待老百姓的需求和困难;八是严禁借疫情防控工作之名违规使用公车;九是严禁不如实向属地和单位报告是否从武汉返回、是否密切接触病例等个人事项;十是严禁组织和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走亲访友、拜年串门、聚餐饮酒。
目前,围绕落实“十个严禁”,赤壁市纪委监委已印发纪律作风专题通报1期,针对各督查组发现的问题,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4份,要求相关单位针对驻村第一书记、农贸市场管理人员脱岗等问题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