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蒲圻师范、蒲圻高中继续实行公有民办租赁办学并公开选拔租赁承办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人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十年以上从事教育工作经历且担任高中阶段学校中层管理干部5年以上,有较强的教育管理能力;
2、有完全民事行为权利和能力,无违法和不良诚信记录;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且有一定经济实力,个人资产不低于100万元;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4年7月1日后出生);
5、在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须经主管上级部门批准。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此公告发布后,有意租赁者于2009年6月23日前到教育局民教办购买《蒲圻师范蒲圻高中公有民办租赁办学方案》。
2、报名由市教育局民教办(局办公楼三楼)受理。
3、2009年6月25日上午8时始,2009年6月26日5时截止,逾期不受理。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个人简历;
(3)个人资信证明;
(4)租赁办学可行性报告;
(5)其它能证明个人基本情况的材料。
注:不接受意向租赁人以外人员代替报名。
三、公开竞标程序
1、报名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即为租赁办学候选人。
2、租赁候选人须在公开竞标前一个工作日与市教育局签订履约承诺并向市财政缴纳竞标履约信誉保证金20万元,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与竞标。
四、公开竞标时间、地点
2009年6月30日上午9时,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五、租赁中标人的确定
按年缴纳租赁金竞拍,最后报价高者即为租赁中标人。
特此公告
赤壁市教育局
2009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