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给中国咸宁首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增添文化品位,促进鄂南网络文学的发展与繁荣,咸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咸宁市作家协会、咸宁新闻网联合举办“爱我温泉”网络文学征文大赛。 一、参赛作品要求: 内容: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合法。 题材:必须是围绕咸宁市境内的温泉资源和开发所创作的作品。提倡多视角、多侧面、多层次地记叙、抒写、表现温泉,写出温泉的特质和文化内蕴。 体裁:诗歌(新诗为主)、散文(包括游记) 篇幅:诗歌参赛作者每人最多交作品二首,散文参赛作者每人交作品一件。诗歌每首长50行以内,散文每篇2500字左右,最长不超过3000字。 发表限制:作品必须是未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过,且未获过省市(及以上)级别文学竞赛奖的原创作品。 著作权要求:作品必须确系作者本人创作,并未与任何一家媒体有版权归属签约。参赛作品文责自负。主办方有权将作品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 二、作品评审规则: 参赛作品按诗歌、散文两类评审。由大众评定和专家评审两部分组成。大众评定:由网络及手机电话投票、作品点击量、回复量等组成。专家评审:由知名诗人、作家、文学评论家、学者等组成评审团评定。大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分别颁发奖金和证书。另视情况设优秀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将择优在颁奖晚会上朗诵,在咸宁有关媒体上刊登,并结集出版,作为礼品赠与参加温泉文化旅游节的宾客和有关旅游景点 三、征稿时间: 2009年6月1日――8月31日 四、投稿方式 投稿方法:登陆咸宁新闻网,进入咸宁论坛,注册成功后,将文章发表在“爱我温泉”网络文学大赛栏目里,或将文章投至指定电子邮箱,由咸宁新闻网的编辑人员将文章粘贴上去。 电子邮件:zwdsnews@163.com 拒绝邮寄稿件。 咸宁市“爱我温泉”网络文学征文大赛活动组委会 2009年5月23日 附:“爱我温泉”网络文学征文大赛赤壁市组织细则 1、赤壁市作家、作者要按照咸宁市“爱我温泉”网络文学征文大赛征稿启事。要求积极写作, 提倡写赤壁境内的温泉,熟悉情况则易出精品; 2、每个乡镇至少有2篇应征稿件,每个大办至少有5篇应征稿件,市作协组织自由撰稿作家、作者至少有20篇应征稿件; 3、除按咸文联字【2009】11号文要求投稿外,另投一份至赤壁市作家协会,截稿时间为:8月31日;邮箱为:zwbgs2009@sina.com 4、市文联将组织专家对投至赤壁市作家协会的应征稿按咸文联字【2009】11号文要求进行评审,对获奖作者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组织奖5个,授予奖牌;一等奖2名,各奖200元;二等奖5名,各奖100元;三等奖10名,各奖50元;优秀奖名额视情况定。获奖作者均发荣誉证书,并在市内主要媒体通报表彰。 5、对在大市获奖的作者另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赤壁市文联、赤壁市作家协会 200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