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0日在赤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金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发展,为科学发展新赤壁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紧密配合,对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予以打击。2009年共受理各类移送批准逮捕案件187件332人,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20人,受理各类移送起诉案件221件380人,提起公诉312人。工作中,我们突出打击重点,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紧密配合,认真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打黑除恶”、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及有组织的团伙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97人,提起公诉101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犯罪嫌疑人132人、提起公诉151人。去年,我们在办理孙敢这一我市首例涉黑犯罪团伙案中,坚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加大出庭支持公诉力度,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1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从重从快地打击了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犯罪,保持了“严打”高压态势。
2、强化保障和服务职能,促进经济发展。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经济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这类犯罪嫌疑人20人,提起公诉20人。针对传销违法犯罪行为较为突出的现象,将传销犯罪活动作为打击的重点,共办理此类案件6件7人。针对全市经济社会形势,我们主动开展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建设专题调研,坚持从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利益、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出发,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切实增强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去年,我们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批准逮捕的涉及到外地供货商与我市某招商引资重点企业一涉嫌合同诈骗案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不捕决定。在作出不捕决定前,我们千方百计为企业追回货款35万元,该企业为表谢意,为我院送来了一面“严格执法履职责,服务企业铸公信”的锦旗。
3、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们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有力打击和震慑严重刑事犯罪,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主观恶性较小、有悔改表现的初犯、偶犯、从犯以及未成年人犯罪,能不捕的尽可能不捕,能不诉的尽可能不诉,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过失类案件、涉及邻里关系的盗窃、轻伤害案件中,积极探索实施当事人捕前、诉前和解机制,努力化解矛盾工作。一年来,对5名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作不诉处理,对12名被告人的不同情况提出缓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同时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简化审11件、简易审9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突出的情况,我们开展了法制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活动,积极推进“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去年,我院被表彰为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我们还深入开展涉检信访案件排查、调处、化解等专项活动,落实维稳和息诉责任,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接待和处理各类信访案件89件,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件,做到了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惩治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8件18人,同比上升29%;查处渎职侵权案件11件12人,同比上升83%。
1、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坚决贯彻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群众反映强烈、在当地有影响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为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16件16人,占全部案件的88%,同比上升36个百分点。其中查处科局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3人。立案侦查公安司法领域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犯罪案件3件3人,同时并案查处了涉嫌开设赌场的案件3件4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2、着力查办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我们认真总结近年来在查办破坏环境资源、涉及农村、农民以及工程建设领域等方面涉及民生职务犯罪工作的经验,把这项工作常态化,继续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突出查办了一批贪污、贿赂和渎职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处这类案件16件16人,及时有效地发挥了查办职务犯罪关注民生的职能作用。
3、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落实《湖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贯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检察职能,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腐败易发行业和重点部门预防网络建设,进一步建立了联合预防机制。针对当前国家涉农、惠农资金的大量下拨,可能诱发职务犯罪的实际,去年初,我们向全市各乡镇及其他有关部门发出加强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检察建议书,年中我们还结合我院近年来查处的一些涉农案件,在有关乡镇开展由部分市直部门、部分乡镇、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的以案释法座谈会,提出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等建议,并向村民发放被贪污的款项,深受广泛好评。在市委支持下,去年我们还在4个乡镇建立了农村检察工作联系点,推行涉农职务犯罪情况通报制度,逐步完善了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去年共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6份,上法制教育课15次,共有1100余人次接受了教育。
三、强化诉讼监督,努力促进执法、司法公正
我们坚持把诉讼监督作为检察机关推动法治赤壁建设的主要切入点,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强化监督意识,规范监督程序,注重监督效果,努力促进执法、司法公正。
1、加强刑事立案与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将立案监督的重点放在严重犯罪、社会影响恶劣以及违法立案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上。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9件10人,其中已批捕4件4人,对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在刑事侦查活动监督中,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超期羁押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对公安机关应该移送逮捕而未移送的追捕10人,对应该移送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诉漏犯5人,作有罪判决5人,追诉漏罪6起,已有4起作有罪判决。同时,加强对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侦查措施的监督,促进了侦查活动严格依法开展。
2、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监督。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提出纠正意见26件次。认真开展刑事抗诉工作,对法院判决、裁定认真进行审查,对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判决畸轻畸重、适用缓刑不当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2件。同时积极开展对法院刑事审判案件的量刑建议活动,加大了对量刑活动的监督。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共立案审查民事申诉案件6件,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案件5件,对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公正裁判做服判息诉案件11件。针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向市法院发出检察建议5件,已采纳3件。通过督促起诉建议,督促有关单位起诉国有资产受损案件1件,追回国有资产500余万元。同时,我们还运用监督调查机制,调查了一起违法司法鉴定案件,维护了正常的司法鉴定秩序。
3、加强刑罚执行监督。认真组织开展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察,积极参与公安看守所开展的打击“牢头狱霸”等专项工作,共提出纠正意见5次,均被采纳,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确保了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4、健全完善诉讼监督机制。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我们会同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讼活动中法律监督试行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了情况通报、联席会议、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长效制度,就经常性工作联系、办案协调与配合、监督与制约、文书送达与查借阅案卷等达成共识,为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提供了机制支撑。
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水平。注重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引导检察人员深入查找执法理念、执法方式、方法上的偏差,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围绕科学发展新赤壁,立足检察实际,突出实践特色,经过广泛调研,制定了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新赤壁20条实施意见,并认真贯彻落实推行了党组成员、中层干部联系企业、社区和学校制度,对市委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5个重大工程项目实行正副检察长挂点、挂牌跟踪服务。认真做好新农村建设包保、政法干警联系企业等各项中心工作,全年投入资金、物资折款16万余元为包保村修路、改电,为30家企业提出帮扶建议100余条,进一步密切了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与社会的联系,增强了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群众观念和服务大局意识。
2、扎实抓好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狠抓干警业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检察官专业化建设,加强检察官职业资格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国家司法考试。以提高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做群众工作水平为重点,在全体干警中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岗位练兵、全员读书、撰写办案札记等多活动。结合办案,开展精品案件评选、优秀公诉人竞赛活动,推动了检察队伍素质的提高和执法能力建设。
3、落实完善从优待检措施,改善检察工作环境。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建设的决定及实施意见的东风,争取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视和支持,市委出台了加强检察工作的专门文件和会议纪要,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了政策倾斜,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五、坚持党委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
我们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市委大局中来谋划,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市委的领导之下,向市委、市政府及时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事项、案件及实际困难,市委、市政府对检察工作给予了重视、关心和支持。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代表建议、意见和转交的案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以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更加紧密。强化人民监督员的外部刚性监督机制,人民监督员共对我院查办的3件4人拟撤案、拟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评议。
不断完善检察工作机制,推进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制定落实了案件质量管理细则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规范执法办案的管理制度,认真推行“一案三卡”制度:即办案人员承办案件时,必须填写“廉洁自律卡”;首次接触当事人时,必须告知其诉讼权利、办案纪律和监督电话,并让当事人在“权利告知卡”上签名确认;案件办完以后,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回访,了解办案人员执法执纪情况,并填写“回访监督卡”,防止执法办案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遏制了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同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办案责任,明确工作流程及每个岗位、每位检察干警的工作职权和应当承担的职责。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检务督察工作,对重点案件、重大检务以及制度执行情况加强督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队伍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构筑检察机关自身预防腐败机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加强领导、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是市政府大力支持、是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工作中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队伍老化、素质不高,难以适应新形势工作的需要。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检务保障上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些都是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主要问题。
2010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委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赤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统筹抓好各项检察工作。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和群体性事件的诱因,努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切实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开展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加强对司法不公不廉的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二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认真总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经验,进一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发展。以实践“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为重点,以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为准则,改进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检察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建设,提升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坚持党对检察机关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促进检务公开、透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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