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通讯员 杨勇军)3月20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建设,就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把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总体工作部署,确立专人,明确职责,制定计划,推进实施,按照工作职责和时间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各项任务。
据了解,市委、市政府、市纪委为了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决定从2010年开始,对全市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腐败风险排查和防范、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国库集中收付、行政服务体系、公开和民主管理、招投标综合监管、农村“三资”代理监管、廉政教育、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等十个方面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行全覆盖。通过全面实施“十个全覆盖”,积极从源头上抓好预防和治理腐败,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和干部失足。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
为确保《意见》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市纪委、监察局将按照“起点高、覆盖广、有思路、有典型、有成效、有经验”的总体要求,及时将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的各项职责要求、具体任务和工作时限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工作主动性,形成工作整体合力。同时,将“十个全覆盖”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市纪委、监察局将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责,定期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督办,确保“十个全覆盖”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