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通讯员 刘敏 饶莉)近日,市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失火案进行刑事和解,通过与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双方的沟通与交流,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使受害人及时得到赔偿,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效果。
今年3月19日上午,中伙铺镇74岁的但某在烧芭草时因风势较大,引发山林火灾,造成过火有林面积47.85亩,经济损失近2万元。该院侦监科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但某属老年人,又是过失犯罪,可依法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程序。考虑到但某年老本身无经济能力,该科承办人多次与其几个子女联系,阐明达成和解的法律效果。后在检察官的努力下,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积极向受害的48户村民赔偿经济损失,取得了村民们的谅解,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但某也被依法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