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集中遴选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鄂组通[2010]25号)文件精神,现将做好我市集中遴选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嘉鱼县纪委监察局4名,赤壁市纪委监察局4名。
二、遴选范围
市直、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选调生身份的人员。
三、遴选对象的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较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踏实肯干,有吃苦和奉献精神,自我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密意识强;
2、中共党员;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08年8月以前参加工作);
6、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遴选程序
遴选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发布通知、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考察、体检、公示、呈报审批、试用期、办理选调手续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由县(市)纪委负责组织。报名费100元/人。报名时间5月4日——5月10日。
县(市)纪委、组织部负责遴选对象报名的初审工作。汇总后,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审核。审核材料包括:
(1)《全省遴选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2)报名人员近期同版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3)《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湖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成果证明材料:主笔起草的各类文章或在省市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个人亲笔撰写的简短小传。
2、组织考试。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组织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数不少于遴选名额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名额。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各占50%的权重,以此计算综合成绩。笔试于2010年5月15日进行;面试于2010年5月22日进行。
(1)笔试。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参加全省的统一笔试。全市统一设置笔试考场,由考生所报考的组织部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并发放《准考证》。
(2)面试。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以县(市)为单位为计算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确定。
3、考察。县(市)按1:1.5的比例,以综合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以县(市)纪委为主,组织部参与。
4、遴选人员的确定。由县(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进纪检监察机关人员。
5、体检。由县(市)纪委负责拟遴选人员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由县(市)纪委、组织部负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7、呈报审批。公示期满后,及时了解和处理公示情况。公示工作结束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8、办理手续。遴选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程序报组织部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并报所在编办上编,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有关要求
报名者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否则取消遴选资格。
详情请向所报考的县市纪委监察局干部室咨询或登录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xianning.gov.cn
联系电话:嘉鱼县纪委监察局 6355825
赤壁市纪委监察局 5338186
中共咸宁市纪委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20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