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 未经审批,擅自在水库内围堤筑坝,5月11日,茶庵岭镇、市水利局、市公安局联合行动,依法拆除了一处在水库内违法构筑的堤坝。
2009年12月29日,茶庵岭镇八王庙村1组村民马新平和马太平擅自在该村廖家大塘水库围堤筑坝。经群众举报,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前往调查,该堤坝长68米,宽3米,将廖家大塘水库拦腰截断,不仅违反了水法律法规,而且影响了水库防洪调度,对库区安全管理造成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规定,修筑此类建筑须经过水利部门审批,可二人并未向水利部门申请审批便在水库围堤筑坝,分割了水面,其行为已经违法。该局联合茶庵岭镇多次向二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先后向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自行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可二人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依然我行我素。11日,市水利局联合茶庵岭镇、公安等部门,依法拆除该违法建筑。执法行动遭到马新平和马太平等多人阻挠,执法人员当即予以制止,执法行动持续到中午13时,该违法建筑被完全拆除,确保了廖家大塘水库在汛期行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