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 我市在遴选县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时从政策宣传、资格审查、协调服务入手,严把“三关”,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在接到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文件后,市纪委立即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引起市委书记王铭德、市长熊征宇的高度重视,批示市委组织部大力配合,市纪委迅速操作到位。为此,市纪委及时将《咸宁市集中遴选县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公告》下发到各单位,并通过赤壁网、赤壁政务信息网、赤壁廉政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公示,积极鼓励符合遴选条件的有志之士前来市纪委咨询,为集中遴选县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根据《咸宁市集中遴选县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结合赤壁市实际情况,市纪委严格按照遴选条件的思想政治、党龄、年龄、工作时间、学历、工作时间、身体条件等7个资格条件,逐一审查前来报名的干部,最终确定了12名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纪检工作,清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的青年干部。
资格审查结束后,市纪委与市委组织部密切配合,督促符合资格条件的12名干部认真填写《全省遴选县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收集个人照片,并于5月15日、5月20日组织12名干部到咸宁市参加全省统一的笔试和面试,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最终按1:1.5的比例确定了6名考察对象。目前,市纪委与市委组织部正在紧张有序地对6名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工作,预计6月中旬可确定4名集中遴选县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