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通讯员 蔡蒲生 邓念山)针对近几年农村各种腐败案层出不穷的现象,我市从保护干部、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制定了《赤壁市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岗位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指导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做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用制度来保护好自己及身边人。
《暂行办法》从岗位风险防控的内容、措施、预警处置等方面为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在选举、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执行强农惠农政策、管理社会事务中有效减少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针对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的岗位特征,采取教育、管理、监督、预警处置等系统性防范和控制活动。
《暂行办法》要求实施农村党支部(总支)书记培训工程,每三年对村党支部(总支)书记轮训一次,各乡镇办党委要把加强农村党支部(总支)书记作风建设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以思想教育、制度完善、集中整治、严肃纪律为抓手,促进村党支部(总支)书记勤政廉政,规范化管理村级集体“三资”,认真贯彻落实村级民主决策“五议五公开”。进一步明确责任,探索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暂行办法》强调建立对农村党支部(总支)书记的监督、激励、关怀和帮扶制度。建立健全村级监督机构,设立纪检小组和纠风联系点,全面推进党务村务公开,由乡镇办纪委和财经所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村党支部(总支)书记财务审计、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将结果作为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向村民公开。加强对农村党支部(总支)书记在截留、挪用、侵占、贪污强农惠农资金、违规处置村级集体“三资”、私设“小金库”等违纪案件的查处。为在职农村党支部(总支)书记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对任职达到规定年限的农村党组织负责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实行农村党支部(总支)书记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对勤廉兼优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农村党支部(总支)书记因坚持原则、大胆工作受到诬告或打击报复的,应及时予以澄清或给予支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