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通讯员 杨远斌 徐晓琴)“是你们给了我这个机会,让我明白自己违法了”这是近日在市规划局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后,违法建房者吴某所言。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的各项权利得到落实,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办案过程的公开性和公正度,市规划局近期积极推行行政处罚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异议权三项权利建设。
首先是知情权。知情权是当事人权利基础,该局做到凡是涉及到当事人享有的听证、陈述申辩等权利,办案人员必须在向当事人送达的文书中载明并主动告知权利的正确行使;二是参与权。参与权是当事人权利保证,对当事人的权利请求必须受理并及时组织安排,安排一位懂法律,精业务的副局长负责,落实组织保障;三是异议权。异议权是当事人权利根本,凡是对该局调查的事实,认定的证据,适用的依据,有异议的,办案人员必须充分解答,涉及对该局在查处,办理违法建设案件中存在执法不公,执法不力问题的,坚决查处绝不护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