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通讯员 蔡蒲生 邓念山)从7月8号以来,我市遭遇连续强降雨,防汛抗洪形势严峻,目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已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为确保防汛抗洪抢险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到位,防止防汛抗洪抢险责任事故发生,市纪委就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要服从统一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命令,无条件地完成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要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值班报告。要按照防汛抗洪要求到岗到位,不得擅离职守、巡查不到位、临阵脱逃。各防汛责任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三要坚持分级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各乡镇(办、场、区)要加强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汛抗洪抢险工作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把守,细化到岗,落实到人,确保防汛抗洪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四要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物资管理。对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要严格管理,健全制度,操作透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防汛救灾物资和经费。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行防汛抗洪工作有关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依纪依法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月11日,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工委、监察分局分赴各水库险段、地质灾害易发段进行了纪律巡查,全市干部职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精神面貌良好,战斗力强,各乡镇(办、场、区)主要负责人都在岗到岗,防汛室电话畅通,带班领导均坚守在岗位上,各水库指挥长都坚守在水库第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