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治理规范社团收费的范围为:社团收取涉及企业的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各种收费。在清理过程中,对有以下七种乱收费行为的将一律予以取缔:1、将会费与行政许可或行政职能挂钩强制收取的;2、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等社团并收取会费的;3、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4、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的;5、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强制办班、培训、评比以及开展资格认证、组织考试并收取费用的;6、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7、违反规定向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的。
通过此次清理,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予以取消和调整;对重新规范的社团收费及政策措施,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确保治理规范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