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市委、市政府化解教育债务提供决策依据,此次教育债务审计实行了“四结合”,审计严格质量控制,一是对校园建设、校舍维修项目形成的债务,结合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对有专项资金来源的一律不确认债务。二是对移交到村级、镇级的债务,结合2007年全省乡镇债务审计结果及2009年村级债务审计结果,对移交到村级、镇级的债务一律不确认债务;三是对学校与教育局机关、教研室、校产办、仪器装备站等单位之间的债务,结合教育系统二级单位债权债务总量控制与对应关系,先将债务放在无法核实栏,再到教育局各单位核实后予以确定;四对企业、单位、个人债务,结合债权人手中的借据或单位有效证明材料,并查看是否为学校所使用及用途来确认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