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通讯员 何芳 童鹏)日前,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从9月1日起,我市今年的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已全面开始。据介绍,今年的居民医保政策较去年有了较大调整,参保缴费标准由单一调整为两个档次可供选择,享受待遇的范围扩大,待遇标准有大幅度提高。
惠民政策一:居民可选择参保缴费标准。
居民筹资标准分为两档,由居民自己选择参保:第一档筹资标准为120元,个人缴费为30元;第二档按原标准不变,即筹资标准为220元,个人缴费为130元。原学生、未成年人筹资标准不变。
惠民政策二:提高住院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选择第一档次缴费的(即个人缴费30元),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分别调整为:一级及以下(乡镇卫生院)、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报销比例分别为80%、60%、50%。选择第二档次缴费的(即个人缴费130元),一级及以下(乡镇卫生院)、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报销比例分别由原来的70%、50%、40%调高到80%、70%、60%。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享受第二档次待遇标准。
惠民政策三:提高最高支付限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一个年度内的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5万元调高到6万元。连续缴费参保每满5年,最高支付限额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10%,最高不超过30%。
惠民政策四:将生育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顺产医疗费最高限额为3000元,剖腹产医疗费最高限额为5000元,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比例结算。
惠民政策五:提高门诊待遇。
实行普通门诊统筹,参保人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40元以上至400元以内的费用可以报销40%,即最高可报销144元,比此前规定的最高报销40元提高了近4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