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记者 王金芳)依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9月21日,由市物价局组织召开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
此次调整我市城区自来水价格的政策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改革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即要逐步建立激励节约用水的科学完善的水价机制,城市水价应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和水资源的供求情况,适时调整。同时亦是鉴于我市城市快速扩容,大量的管网铺设,进一步增加供水成本,影响用水质量。
此次听证方案拟调整项目是:赤壁城区自来水价格,拟定用水类别是:保留现行的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类别,将原工业用水和商业用水类别合并为经营服务用水,增加行政事业用水类别。拟调分类水价是:居民生活用水由1.10元/吨调整为1.4元/吨;增设行政事业单位用水为1.5/吨;经营服务用水由1.30元/吨调整为1.6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由1.8/吨调整为2.40元/吨。
听证会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政府法制办及行业管理部门相关人士、专家学者、消费者、经营者等听证代表,对听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分析,发表了各自观点和意见。听证代表一致认为,物价部门提出的调价方案是可行的,我市城区自来水价格是2005年调整的,与周边其他县市比较,已偏低,调整水价必要,提价幅度可行。
会后,市物价局将根据代表意见,制定合理的自来水调价方案报市政府批准,经咸宁市物价局审批后实施自来水价格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