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通讯员 罗宁霞)为确保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取得实效,赤壁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选人用人、公务用车等十个方面采取“四个结合”方式开展全面清理、督查、整改活动。
一是将督查整改活动与“十个全覆盖”工作相结合。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市纪委迅速召开全市督查整改活动动员会,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咸宁市纪委督查整改活动方案要求,将督查整改活动涉及的十个方面与“十个全覆盖”工作内容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市纪委对督查整改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研究,确定由综合室、党风室、执法室三个“十个全覆盖”联系科室主要牵头督办,整体推进两项活动的开展。
二是将选人用人制度与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工作相结合。我市以全面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与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先、奖励惩处、职称评定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选人用人制度督查整改活动向纵深发展,成立了选人用人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小组,健全完善了电话、网络、信访三位一体的群众举报渠道。同时,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室会同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干部监督科组成检查督导组,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效监督。
三是将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制度清理工作与公车标识张贴工作相结合。我市在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制度清理工作中,与公车标识张贴工作密切结合,组织专班认真清理登记、核查,日前已对全市110家单位公务车辆进行了清理登记,共登记公务用车431辆,其中警用公务车辆162辆,喷贴公务车标识车辆46辆,无标识普通公务车辆223辆。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政府采购办、市车辆管理所等单位组成专班,对各单位公务车辆自查自报情况进行了核查,有效监控了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是将督查整改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我市将各单位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领导问责制,明确督查整改主体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并明确专人负责。为确保督查实效,我市在年底将进行全面检查,综合考评,对制度不健全、整改不到位、执行不力的单位要严格责任追究,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