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 今年来,我市按照省纪委和咸宁市纪委统一安排,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在实现腐败风险教育、风险排查、风险预警、风险化解全覆盖过程中,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通过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使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知风险、防风险、化风险上起到了很好的预防腐败效果。
市委高度重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3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市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了包括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在内的“十个全覆盖”工作,制定了出台了《赤壁市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实施意见》,并于3月24日以市委文件下发(赤发[2010]8号),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纳入“十个全覆盖”总体部署中,一起推进。《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全市各乡镇、市直各单位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责任单位,明确了市纪委联系室为宣教室、党风室,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具体业务协调、指导和督办。
市委成立了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宣教室。市纪委成立了以分管副书记、常委、宣教室和党风室为主的工作专班,通过到沙洋学习等方式借鉴外地经验,反复讨论,精心研究制定了《赤壁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赤纪发[2010]9号)。明确了我市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以全面推进腐败风险查找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抓手,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围绕风险教育、风险排查、风险预警、风险化解四个环节,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确保权力行使、资金运用、项目建设和干部成长安全。方案对全市各单位今年开展这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按照“清理权力、排查风险、建立风险点档案库、制定防范措施、构建预警机制”等五个阶段分步实施。
与此同时,针对各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岗位风险防控工作,确定了官塘驿镇、中伙铺镇、赤壁镇和陆水湖办事处为全市农村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试点单位,研究制定了《赤壁市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对村支部书记岗位腐败风险防控的内容、措施、预警处置办法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有效地提高了在开展农村中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联系室专项工作汇报,并抽调专班编辑《“十个全覆盖”工作简报》,要求职能室每月25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市纪委不定期组织各纪工委开展专项工作检查督办,通过“上门查,电话督、书面催、现场看、会议促”等多种方式不断有序推进全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