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通讯员 沈红)近日,我市4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喜获2010年度退税491万元。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增值税按50%退回纳税人的优惠政策要求,赤壁市财政部门对我市4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退税资格审核并上报省财政厅,4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退税资格顺利获准认定,支持了我市再生资源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