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记者 姜洪) 赤壁市扶持对象从事创业活动的,在工商登记注册时,一律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在工业园区内,投资在300万元以上,且投资密度达到30万元/亩的企业,实行建设规费全免(含消防),规划部门只规划不收费,其生产和办公用房的房产证按建筑面积2元/平方米计收。
2月11日,在赤壁市三级干部暨招商引资工作大会上,赤壁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意见》共八条,推出一系列极具含金量的推进全民创业举措,包括:大力扶持全民创业、全面放宽注册登记、放宽初次创业入园标准、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完善工作机制等。
《意见》指出,全面推进全民创业,大力发展草根经济,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加快富民强市步伐、实现我市新一轮大发展的必然要求。 根据《意见》规定, 赤壁市还将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345”工程,全市力争每年培育30个以上企业进入规模以上企业行列,每年滚动抓40个重点中小企业,每年新创办小企业500户。同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创业社区。市政府计划在部分乡镇规划一定数量工业用地,作为创业基地用地。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既可以独资也可以入股,新增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全部奖给相关主管部门或乡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