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运管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交通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大局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正确行使道路运输部门的管理职能,保证“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就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强化服务意识,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全体运管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抢抓机遇、解放思想,强化“一切服务招商引资、一切服从招商引资、一切有利于招商引资”的意识,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己任,改进工作作风,遵守职业道德,全面推行文明用语、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切实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廉洁自律。
二、加快道路运输经济发展,壮大民营运输企业。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进一步放宽市场限制,对市委、市政府确定招商引资的重点和主功方向的项目和企业,凡申请在我市区域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业(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客运站场、货运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只要符合开业经济技术条件和运输发展总体规划,属县级道路运输部门审批的,一律准予开业,属县级以上道路运输部门审批的,我们积极申报,免收工本费;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确定的项目和企业,凡申请跨赤壁行政区域从事道路运输业的全程代办无偿服务;充分发挥运管部门协调服务作用,切实做好在赤企业人流、物流在道路运输方面的对接专项服务,积极引导现有的专业运输企业进一步调整优化运力结构,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运输环境。
三、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落户我市企业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除外)办理《道路运输证》的,由法定20个工作日改为一个工作日内即时办结;道路运输经营户(企业名称)变更,车辆更新以及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遗失补办的其办结时间由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内办理。对从事物流旅游产业项目的企业申请从事客货运输经营业务的,除依法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外,一律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四、改进服务方式,搞好跟踪服务。认真落实赤发(2011)2号文件精神,完善行政服务中心“交通服务窗口”服务措施,全面做到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办理、一套程序运作、一致标准收费、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六个一”。对涉企的运输车辆设立绿色通道登记窗口,明确专人负责,取消节假日,全程跟踪服务。
五、加强行业管理,规范监管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对我市道路运输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为赤壁市企业服务的外来车辆,除无证经营、无从业人员资格证、严重影响道路安全擅自改装车辆严重等违章外一律只纠章、不罚款、不扣车、不扣证;对严重违章为赤壁企业服务的车辆,严格执行“首次告之不罚款”制度,要求当事人现场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理和通报所在的企业。
六、全面落实“责任追究”的要求。对在市场监管、道路稽查过程中出现执法人员行为不规范,程序不到位、作风粗暴、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和违反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规定》的,视情节对当事人进行诫免谈话,通报批评、待岗处理或其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举报、信访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答复,有错必究,认真整改。诚恳接受领导和社会监督。
欢迎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我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715-536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