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环境保护
“十二五” 期间,全市COD、氨氮、重金属、总氮(磷)等区域性总量控制因子排放总量比2010年有所减少;工业污染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100%,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强度降低4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80%以上,出水水质全部达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达到III类以上水质标准所占比例达到90%以上,重金属污染指标全面达到III类;市界断面水质按功能达标率达到90%以上。
新建一批污水处理厂,控制工业污水对水资源的破坏。对赤壁晨鸣纸业污水处理厂和中段水深度处理项目进行改造升级,不断提高企业治理污染能力,提高处理效率;加大经济开发区废水治理和重点污染源治理力度;在车埠、赤壁、官塘驿等建制镇新建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及附属设施。续建赤壁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减少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污染,提高处理后污水的综合利用率。
加大跨界河流污染防治力度,加强陆水流域的综合治理,重点推进陆水湖水质持续改善。投资18000万元,加强陆水水库省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饮用水源监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整治等项目建设。加大对长江赤壁段、陆水水系、西凉湖水系和皤河水系水污染治理力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
强化总量控制,降低污染负荷。对集中式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污染治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办法,减少农业生产中化肥施用量。
加强大气环境保护。
以改善生态环境为总体目标,推进多种污染物综合控制。重点对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赤壁)有限公司、赤壁晨鸣纸业有限公司、赤壁市中南水泥公司等企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粉尘开展防治与控制;对局部性污染严重的企业,加大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环评准入制度,影响环境和生态建设的企业与项目一律限批;编制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建立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协调机制和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探索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机动车总量约束性控制措施与途径。
“十二五” 期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有所减少,工业污染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100%,环境空气功能区达标率大于90%,城区空气质量好于II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60天,城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