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
您们好!随着城市道路建设的快速发展,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急剧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愈加严峻。据统计,全国平均每6分钟就有一个人死于车祸,每1分钟就有一个人在车祸中受伤。交通事故这个罪魁祸首无情的吞噬着人的生命和财产,给无数的幸福家庭带来沉重的灾难,留下无法愈合的痛苦,同时也为我们敲响了交通安全的警钟。当前,全市人民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把赤壁建设成为强而优的中等城市”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整洁、优美、舒适、畅通的城市环境,构建美好赤壁家园。为此,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行使交通权利、履行交通义务、尊重和保护生命,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行人在道路上行驶时,尽量靠边,穿越公路时,要确保在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二、驾、乘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严禁超员超速行驶,摩托车、电瓶车要靠道路右侧行驶;
三、乘车时要在车辆停稳后再上下车,家长要教育子女不要乘坐超员车、机动三轮车、无牌证车辆;
四、机动车驾驶人要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五、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要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线时,要停车让行;
六、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随意调头、不逆向行驶,机动车要各行其道、不越线、不压黄线;
七、无牌无证机动车严禁上路行驶,板车严禁在主干道上行驶;
八、机动车按指定地点停放,不乱停乱靠。
市民朋友们,良好的交通秩序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也是交通安全的必然要求,让我们一起努力,从自己做起,从每一步开始,相互督促,相互提醒,共同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人,共创我市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