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 (通讯员 邓祺) 近日,赤壁市政府组织召开低保资金按月社会化发放工作协调会。市政府副市长李满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网友在咸宁市人民政府“市长信箱”反映“赤壁低保为什么不能月月发”的问题,结合赤壁市实际,从2011年7月起,赤壁市全面推进城乡低保资金实行按月社会化发放。
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是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要求。赤壁市于1997年启动低保工作,2002年全面实行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截止2011年6月,全市共纳入常年社会救助对象30914户48493人。占全市总人口的9.3%。目前,赤壁市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实行按一个月或两个月或季度发放,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实行按月发放。
李满林要求,低保资金实行按月社会化发放,是党和政府关心弱势群体的具体体现,不仅关系到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金融机构的经济效益和业务发展,民政、财政、金融办、银监办以及各代发金融机构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体现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形象,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二是要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抓好培训,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改进服务方式;三是要加强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配合,按照衔接要求做好低保资金按月社会化发放工作,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