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通讯员 杨臻)为加强商品房价外收费管理,统一规范业主办理进户时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近日,赤壁市物价局全面推行商品房进户费用申报审核和备案公示制度,明确未经该局备案的进户费用一律不得收取。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办理商品房进户手续前一个月内将代收费用的合法依据、委托书、收费项目及标准等相关材料报该局审核确认,并严格按照备案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收费场所进行公示。
通过对部分新建商品房进户费用的审核备案,剔除了没有合法依据和委托的收费项目,取缔已纳入房价仍在价外重复收取的费用,切实维护购房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