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闵劲华、邓祺)日前,赤壁市出台文件,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服务对象和救助标准,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由县级医疗机构延伸到乡镇卫生院。
赤壁市医疗救助对象范围由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含散养孤儿)、重点优抚、市政府确认对象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标准分别是: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含散养孤儿)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由50%提高到60%,全年累计救助封顶线6000元不变;取消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起付线,救助比例由30%提高到50%,全年累计救助封顶线5000元不变;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起付线为1000元,按25%比例予以救助,全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为4000元;各类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定额门诊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