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熹、通讯员周发福、魏丹、陈衍冠)为使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年,昨日,省民政厅部署2012年两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据介绍,此次生活补贴的发放范围是: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贴的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360元。此次生活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原则上要求元月10日之前全部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