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廉政网讯(通讯员 姚华 陈新良)近期,赤壁市召开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场会,在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立足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三化”建设,着力提升该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水平。
1、加强制度化建设。一要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对每一项制度做到统一流程,统一规范,阳光透明。二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帐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产经营制度等,防止农村集体资产的流失,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三要建立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资源登记制度、公开协商和招投标制度、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等,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2、加强科学化建设。一是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凡涉及集体重大的经济事项、集体“三资”的使用、维护和收益分配等,都要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二是深化财务公开。不断丰富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公开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经济合同要公开及重大经济事项及其决策。三是完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在坚持民主自愿和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创新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强委托代理机构的建设,科学设置管理岗位,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规范服务工作流程,利用代理服务机构这个平台强化电算化管理来提高服务水平。
3、加强精细化建设。一是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抓紧对村“三资”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在资产、资源招投标方面,乡(镇)“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涉及“三资”管理的文件、承包租赁方案、经济合同、招标文书、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并实行电算化管理。二是要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各乡镇“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要落实和完善服务公开承诺制、岗位责任制、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保证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要坚持依法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平调、侵占、截留、挪用、私分村级集体“三资”,不得将村级集体“三资”用于非集体项目,不得用集体“三资”为本村以外的其他经济活动提供担保、抵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