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通讯员 陈新良)近日,赤壁市出台《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实施有效监督的意见》,确保各乡镇、单位(部门)“三重一大”事项阳光运行。
建立事前备案制,派出(驻)机构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详细研读,做到对政策法规心中有数,发现有不合规的地方及时指出并督促改正;建立事中巡查制,突出“三重一大”事项重点环节;建立事后督查制,通过信访举报、执法检查和巡查等方式,及时受理涉及所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来信、来电、来访,对群众反映属实、执法检查和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并督促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建立责任追究制,将“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决策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