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童鹏、李晨辉报道:“原来只能报销6000多元,这次却报销了11000多元,生育保险待遇一下子提高了这么多,真是没想到。”日前,赤壁市某单位职工李某在完成生育保险报销结算后,高兴地说。
同一天,一位男职工舒某妻子生育后,未就业的妻子也享受到了1500元的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这是赤壁市改革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提高待遇、放宽条件给参保单位职工带来的实实在在利益。
2012年10月,赤壁市启动实施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放宽了享受待遇的条件,大幅提高了待遇标准。生育医疗费报销限额从原来的顺产500元提高到3000元,剖腹产1000元提高到5000元,流产300元。生育产假津贴从原来的90天提高到98天,晚育假津贴从原来的15天提高到30天,且增加了10天男职工护理假津贴。同时,赤壁市规定,参保单位男职工中,其未就业的配偶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00多名参保单位职工按新标准率先享受了生育医疗费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