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通讯员 艾菊桂 程远清) “希望法官每年挑选出几个典型案例,告知人民陪审员,陪审员的建议判决与法官判决不同的原因。”日前,在赤壁市人民法院召开的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上,一名人民陪审员提出建议。
据介绍,近年来,赤壁市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从各行各业中,选任人民陪审员31名,并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操作规程。经常有针对性地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相关案件的审理,有效地起到了宣传法律、推进法制建设的作用。2012年,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数量为326件,其中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陪审率在咸宁市各县市人民法院中排名首位。
市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可以使法官听到业外人士不同的声音,从而丰富法官办案思维,有效提高案件质量和判罚的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