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 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后,申请低保者须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住房、存款等10个方面的家庭信息,严禁不经调查、评议,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今后,经救助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授权,公安、人社、住建、金融、保险、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需要,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个体工商户、纳税、公积金等方面的信息。“十二五”末,全省要全面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省政府要求,各地加大对骗取低保待遇人员的查处力度,除追回骗取的低保金外,还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还应将有关信息记入征信系统。同时,省级监察、民政、财政等部门将研究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问责办法。
为了防止出现低保养懒汉的现象,省政府要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健全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对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困难群众,在申请低保时,应先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今年9月底前,省民政厅将出台低保审核审批具体办法,各县(市、区)要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年底前,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公开监督咨询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