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通讯员 朱凯 邓祺)今年以来,赤壁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管机制,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
赤壁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签订了2013年社会救助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纳入乡镇2013年社会救助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据统计,全市共计备案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21户27人,对备案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将严格核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