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通讯员 张鹏)日前,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历经四个月的侦查,两上山西,十下湖南、广西、贵州等地,成功破获了一起非法经营卷烟案,涉案金额130余万元。目前,已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3人,刑拘1人,依法移送起诉3人。
4月1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市烟草局移送的在G4京珠高速赤壁段查获的价值80余万元涉嫌非法运输卷烟案线索后,迅速部署警力,对货车司机张氏父子进行突审。经审讯,其受山西太原殷某的委托,将香烟从湖南长沙运往山西太原,香烟是由湖南长沙一尹姓女性提供。
4月2日,张某某(男,汉族,57岁,山西省太原市人,货车车主)因涉嫌非法经营被赤壁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4月3日,治安大队办案民警前往山西太原调查取证,同时组织警力前往湖南长沙进行调查,确认香烟系犯罪嫌疑人尹某(女,汉族,27岁,湖南省长沙市人)提供。在咸宁市公安局及湖南长沙警方的支持与配合下,5月21日,专班民警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将犯罪嫌疑人尹某抓获归案。6月7日,殷某迫于压力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投案。
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尹某的审讯得知,其收购的香烟均来源于犯罪嫌疑人范某(男,汉族,31岁,湖南省汨罗市人)、盛某某(男,汉族,33岁,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7月5日、8月2日,犯罪嫌疑人范某、盛某某相继被抓获归案。至此整个案件成功告破。
经查,2013年3月,犯罪嫌疑人尹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山西太原经营烟酒副食的殷某后,经商谈由殷某提供资金,犯罪嫌疑人尹某在湖南长沙、岳阳等地收购香烟,3月中旬和下旬,通过张某某的货车,分两次将在湖南长沙、岳阳等地收购的价值130余万元的香烟运送给殷某在山西太原销售,非法牟取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