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通讯员 朱凯、邓祺)日前,赤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调整社会救助标准。
调整的标准具体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320元调整到36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1600元调整到2000元,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月640元调整到720元,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由月480元调整到540元,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确定为年30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年3000元调整到4500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由年1800元调整到3200元。
此次社会救助标准调整后,赤壁市将严格核定家庭收入状况,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在稳定现有保障规模的前提下,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