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忠
当前,按照中央要求,各地都把公车改革作为重要的一项工作来抓,并倒排了时间表,改革工作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为防公车改革“走了样”、“变了形”,要谨防出现以下三个问题。
车补标准不统一。一些地区和部门没有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就仓促出台不适当的车补标准,导致领导补贴高,而一般工作人员补贴偏低;或不论级别,标准一样,成了变相谋福利。
公车拍卖程序不规范。虽然大部分部门和单位执行了公车拍卖的程序,但个别单位存在“暗箱操作”的行为:具体的拍卖细节不公开、不透明,车辆型号、种类以及使用情况也不晰;对高车实行低价贱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部分单位“阳奉阴违”。个别部门和单位针对公车改革利用部门职能和手中权力长期“借用”企业车辆,造成“公车私用”、“车补照领车照坐”的现象。
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务员职务、工龄等因素,找到补贴标准的“平衡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补贴发放标准,严格公车拍卖程序,向社会公布每一步拍卖程序,真正做到让拍卖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管和问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将公车改革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及年度考核,严格追究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对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公车改革落实到位,彻底消除“车轮上”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