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记者 王红云 通讯员 陈华)自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全省2014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出台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迅速组织学习调待文件,确保在调待过程中,退休人员按政策享受待遇。目前,该局已经完成全市23156位企业退休人员调待工作,月人均增加退休金177元,1至5月份合计补发2044万元,已于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对象是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4元;对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4元;对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4元。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现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对同时符合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对高龄退休人员,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3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