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网消息(通讯员 姜萍)日前,赤壁市工商局下发通知,从10月1日起,全面下放辖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权限。
通知明确规定,赤壁市工商局以委托授权的形式,统一由当地工商所履行辖区内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受理核准及年报公示的管理工作等。凡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专项审批的,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前置审批项目的,由工商所负责人核准;工商所登记人员负责受理、审核不涉及前置许可的登记、发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