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 熊伟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会把依法治国作为会议主题在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反映出党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用数字进行归纳和解读可总结为“二五三三四二”。
“二”,决定原文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可概括为两个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决定中解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要依靠和利用这个总抓手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
“五”,为形成的五大体系。决定原文是“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整的党内法规体系”。
“三”,坚持依法治国强调三个依法推进,就是在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当中,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三”,三个法治建设,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四”,在总目标当中,提出四个实现,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二”,两个促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当中,除高度概括的两个建设以外,还有五大体系、三个依法推进、三个法治建设、四个实现和两个促进,体现了总目标的具体的内容,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了具体的阐述,反映了党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向和手段。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