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件精神,结合《赤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
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充分合理利用、优化配置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兼顾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要求,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4、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
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6、建设用地使用标准。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中央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统筹兼顾,以依法依规管理、节约集约用地为基本要求,不断完善保护资源和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通过严格土地利用规划、优化土地供应、引导市场需求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保护资源水平,强化保障发展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根据2011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以供应引导需求,严格控制增量,努力盘活存量,推动土地利用规范、节约、集约、高效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3、供需平衡原则;
4、有保有压原则。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1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43.91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1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111.31公顷,商服用地10.10公顷,住宅用地70.9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7.9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4.3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公顷,特殊用地0.26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11年城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的土地供应量占全市土地供应总量的46.41%,陆水工业园区和赤马港工业园区土地供应量占全市土地供应总量的47.38%.城乡结合部及乡镇土地供应量约占全市土地供应总量的6.21%。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以赤壁市城区和经济开发区为重点,构建区域中心城镇、重点城镇和一般乡镇的三级城镇等级结构,引导工业向开发区和工业集聚区集中。切实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用地的科学规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各类用地,切实发挥计划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引导和统筹作用。要按照“合理布局、经济可行、控制时序”的原则,统筹协调各类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用地规划。对市以下规划建设的各类基础设施项目,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安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我市招商引资、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各类建设项目的供地,必须符合国家土地产业和供应政策,对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类项目严禁供地;对符合准入条件限制类项目,要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对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也要节约集约用地。优先保证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项目、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保障房用地。通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供应,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大力推进和完善 “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这项规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入竞争,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的行为,实现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使之不断提高、规范和完善,健全统一供应、公开交易、市场配置的土地供应机制。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进一步扩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范围。同时,要规范土地市场,发挥地价对市场的调控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土地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批后的监督检查。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成立由主管市长任组长的土地供应计划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有国土、发改、规划、财政、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具体工作由国土部门负责。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安排建议方案的修改与项目的调整须经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国土、发改、规划等部门定期召开计划执行情况协调会,并及时与各用地单位沟通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对列入土地供应计划安排建议方案的项目进行跟踪调查,及时了解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根据项目跟踪获取的进展信息,结合本市发展状况,适时对计划内的具体项目进行调整,并报赤壁市国土局及市发改委予以确认。
通过赤壁市政府及国土部门的信息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土地供应计划,并定期发布土地供应计划的执行情况,同时征询土地需求信息,畅通土地供应及需求渠道,为土地供应计划的科学编制、执行和动态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根据赤壁市功能定位、各行业专向发展规划,以及未来人口、资源、环境发展预测,开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商业金融、住宅等方面的用地需求以及他们之间的比例分配进行调研,并建立长期的调研制度,为科学合理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提供依据。
充分利用地籍调查成果,建立赤壁市可利用、开发的土地供应数据库,并加入土地需求信息。对数据库要进行动态管理,为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及计划调整提供基础数据。
附表一:赤壁市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表一 赤壁市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市 (州) |
县、市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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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用地供地总量 |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
商品住房用地 |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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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用地 |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
公共租赁房 |
限价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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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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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存量 |
增量 |
廉租房 |
经济适用房 |
|
其中:廉租房 |
其中:经济适用房 |
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
划拨 |
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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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 |
赤壁市 |
243.91 |
10.10 |
111.31 |
70.94 |
10.00 |
60.94 |
2.04 |
1.99 |
5.27 |
1.83 |
1.12 |
2.32 |
0.00 |
0.00 |
0.00 |
61.64 |
47.68 |
80.32 |
27.97 |
14.33 |
0.00 |
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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