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妇女联合会文件
湖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鄂老办发〔2011〕34号
关于开展 “老年温馨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文明办、团委、妇联、老龄办,省直机关、高等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老龄工作部门: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营造浓厚的孝亲敬老社会氛围,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省老龄办决定在全省开展 “老年温馨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老龄委第十三次全体会议、省老龄委第八次全体会议精神,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树立爱党爱国、积极向上的家庭价值取向,构建尊老爱幼、代际和谐的家庭环境和文明礼貌、诚信友爱的家庭模式,建立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倡导老少共融的社会氛围,推进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促进湖北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
二、评选条件
(一)家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且二代及以上同堂,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家庭;
(二)在本省居住3年以上;
(三)家庭温馨、代际和谐、夫妻和睦,诚信友爱,关系融洽;
(四)家庭成员尊重孝敬老年人,老年人关心下一代人成长进步;
(五)家庭环境优良,整洁卫生,文明礼貌,移风易俗,邻里关系和睦;
(六)家庭成员爱国守法,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积极参与社会和谐建设,模范带头作用好。
三、评选表彰的方法、步骤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下而上,群众推荐、层层评选。具体方法步骤:
(一)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各地收到此通知后,请层层转发到乡镇(街)、社区、村,也可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发动基层干部、群众进行广泛推荐。
(二)层层表彰,择优申报。各市州、县对基层推荐的“老年温馨家庭”要层层进行表彰。在基层表彰的基础上,各市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从本级表彰的家庭中择优申报省级表彰家庭(名额附后)。省直机关、省军区、高等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省老龄办或其他主办单位推荐。推荐时间截止到7月底。
推荐“老年温馨家庭”候选人需填报推荐表(附后),并附家庭合影照片1张。
(三)评审公示,进行表彰。各地推荐申报工作结束后,省级主办单位将于8月中旬召开评审会,按照分配的名额,评定1000户“老年温馨家庭”,并在省级主办单位的网站进行公示。9月底以前,主办单位发文表彰,并在重阳节期间举行颁奖仪式,对受到表彰的“老年温馨家庭”颁发奖牌、证书。
四、评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老年温馨家庭”创建活动,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坚持标准,优中选优。要坚持群众路线,公开透明,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评选的方法,真正把事迹感人、家庭和谐、群众公认的“老年温馨家庭”评选出来。要坚持分类指导,注意区分不同单位、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家庭特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老年温馨家庭” 创建活动。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老年温馨家庭”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大力宣传 “老年温馨家庭”的先进事迹,广泛动员千家万户积极参与“老年温馨家庭”创建活动,从小家做起,关爱老人、回报父母、奉献社会,用温馨的音符奏响和谐社会大家庭的高歌。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熊东华、汪金林、邓鹏。
联系电话:(027)87235022、87811591。
电子邮箱:sy308@163.com。
附件:1、湖北省“老年温馨家庭”名额分配表
2、湖北省“老年温馨家庭”推荐表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妇女联合会 湖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一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老龄工作 评选 通知
抄 送:中央文明办、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办,
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李宪生同志、张岱梨同志、侯长安同志、尹汉宁同志,
省老龄委成员单位。
湖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印 2011年5月4日
共印:800份
附件1:
湖北省“老年温馨家庭”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位 |
数量(户) |
备注 |
1 |
武汉市 |
130 |
|
2 |
黄石市 |
40 |
|
3 |
十堰市 |
70 |
|
4 |
襄阳市 |
80 |
|
5 |
宜昌市 |
80 |
|
6 |
荆州市 |
100 |
|
7 |
荆门市 |
50 |
|
8 |
鄂州市 |
20 |
|
9 |
孝感市 |
75 |
|
10 |
黄冈市 |
120 |
|
11 |
咸宁市 |
60 |
|
12 |
随州市 |
40 |
|
13 |
恩施州 |
70 |
|
14 |
仙桃市 |
20 |
|
15 |
天门市 |
20 |
|
16 |
潜江市 |
15 |
|
17 |
神农架林区 |
10 |
|
18 |
省直机关、高等院校、驻鄂部队,大型企事业单位 |
|
每个单位各推荐一至2户 |
合计 |
|
1000 |
|
说明:以上名额根据各地总人口数量分配。
附件2:
湖北省“老年温馨家庭”推荐表
户主 姓名 |
|
单位及职务 |
|
|||
出生 年月 |
|
政治 面貌 |
|
家庭 人数 |
|
|
家 庭 成 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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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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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单 位推荐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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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市)推 荐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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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 推荐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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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 会评 审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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