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内 容 |
项目名称 |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
办理部门 |
市公安消防大队 |
主办科室 |
市公安消防大队 |
会办科室 |
市公安消防大队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 |
申报对象 |
建设单位 |
适应范围 |
新建、改建、扩建、变更消防设计建筑工程及内部装修工程 |
许可条件 |
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申报材料 |
1、建设单位如实填写且加盖公章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设过程中消防部门的所有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 3、消防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各种消防产品(含防火阻燃材料和防火建筑相关产品)的规格型号并附检测报告(复印件)。 |
许可程序、时限 |
受理(1日)—审查(7日)—决定(2日)—送达与公示(7日) |
许可数量 |
无数量限制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审批形式 |
前置审批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在十日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验收后七日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承诺时限 |
同上 |
办理地点、邮编、联系电话 |
咸宁市赤壁市公安消防大队 437300 |
发文类型 |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8:00—12:00 15:00—18:00 |
举报投诉电话 |
96119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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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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