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是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高峰期,为切实加强网吧监管,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湖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文化部关于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决定从7月1日至9月5日止,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网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赤壁市2012年暑期网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要求,以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出发,切实加强网吧的规范管理工作,严格执法,打击网吧违法经营行为,实现网吧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
二、整治重点
(一)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网吧暑期专项整治期间,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和文化部《关于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通知》(文市函[2010]458号)的规定,进行查处,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各营业场所必须严格核对上网者的有效身份证件,不得以“会员卡”、“一卡通”等代替有效身份证件,要切实加强场所内的日常巡查工作,杜绝未成年人以假身份证、调包等形式进入网吧。
(二)抵制色情暴力内容在网吧传播。严厉打击网吧下载淫秽色情、凶杀暴力、格调低俗、侵权盗版等文化内容的经营行为。各网吧的网管人员要对网吧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制止浏览、观看、下载“淫秽”、“色情”、“低俗”等不健康的低俗类文化产品,及时消除文化安全隐患,努力把互联网公共文化建设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合法、健康的精神文化产品。
(三)禁止网吧擅自停止技术措施的实施。提高监管系统在网吧及电脑终端的覆盖率和在线率,充分利用技术监管平台,实现对网吧全程实时监控,达到有效屏蔽有害信息、非法游戏和不良网站,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四)禁止超时营业行为。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利用突击检查和零时检查等方式,依法查处并及时制止超时营业经营行为,确保网吧经营场所安全有序。
三、工作步骤
赤壁市2012年暑期网吧专项整治工作从2012年7月1日至9月5日止,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动员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于7月上旬召开全市网吧经营业主动员大会,学习政策法规,传达文件精神,部署工作任务,确保网吧暑期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全市网吧经营业主要严格按照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各自的经营场所进行自查,自查内容为本单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岗位责任是否到位,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是否达标,经营活动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全面整治阶段(7月10日至8月31日),组织专班对全市网吧进行严格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网吧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是否按规定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是否按规定在明显位置悬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标牌;是否按要求将证照悬挂在明显位置;是否存在超时经营现象;营业期间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等。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5)。在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结束后,网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本次整治行动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改正,并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对问题突出的网吧将在市电视台进行通报,对文明经营,合法经营的场所进行表彰。
四、主要措施
为使我市网吧经营秩序在暑期有一个明显改善,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关于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通知》进行处罚。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网吧专项领导小组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给予警告,并处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2.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3.经营非法网络游戏的;
4.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
5.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牌的。
(二)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以及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或由于接纳未成年人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三)对连续3次(含3次)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
(四)对一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并参照《湖北省文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进行处罚,一年内2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五、组织机构
为推进我市网吧经营场所繁荣有序,保证暑期网吧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成立赤壁市2012年暑期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满林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彭志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斌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马景良 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局长
赵 捷 市文明办主任
成 员:黄金祥 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任亚琳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姚建龙 市广电局副局长
张平素 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周慧军 市文明办副主任
聂 琨 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大队长
邓志勇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体局,由黄金祥任办公室主任,邓志勇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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