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 对陆水二桥实行交通限制通行的通告 赤政发[2012]26号
赤壁市陆水二桥是107国道南北相连的重要桥梁,于1989年建成通车。多年来,由于长期超负荷运行,多次出现病害,经省专业部门检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桥梁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107国道陆水二桥实行交通限制通行,对陆水一桥和东洲大桥实行交通管制,并对超限超载车辆开展专项治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荷载20吨以上、高3.35米以上的车辆一律禁止通行陆水二桥,限行车辆必须绕道行驶。车货总重20吨以上的货车禁止通行陆水一桥,车货总重55吨以上货车禁止上路行驶。 二、107国道南下的过境限行车辆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泉口收费站上京珠高速绕行;107国道北上的过境限行车辆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新店收费站或赤壁收费站上京珠高速绕行。 三、本通告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赤壁市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