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
随着我市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社会环境、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全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目标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举措,是打造平安赤壁的重要内容。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应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平安家庭的标准是:遵纪守法无犯罪、治安防控无案件、依法生产(经营)无事故、团结和睦无纠纷。为了争创平安家庭,每个公民就要努力从平时的一言一行做起,坚持做到“八要、八不”,即:要积极参与创建设活动,不带畏难情绪;要遵纪守法,不违法乱纪;要弘扬正气,不搞歪门邪道;要行为端庄,不参与“赌、毒、黄”;要文明诚信,不违反社会公德;要团结和睦,不打架闹事;要树社会新风,不搞封建迷信。
平安是福,平安生财。平安是每个人的愿望;创平安每个公民责无旁贷。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赤壁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观念,踊跃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争做守法公民,争创平安家庭,建设美好家园,积小安为大安,形成良好的大环境,共同营造文明开放的新风尚,努力构建和谐幸福的新赤壁。
平安乡镇(办、场、区)“八无”标准
平安乡镇(办、场、区)应当建立健全高效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密完善,社会治安良好,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高,并在本年度内基本做到:
一、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赴省进京滋事和聚集滋事案件;
二、无大规模集体赴省进京上访和越级上访;
三、无影响本地区乃至全省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四、无在全省有影响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
五、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案件;
六、无在全省有影响的群死群伤治安事故;
七、无在敏感时期、重大活动、要害部位和对重要目标的安全保卫事故;
八、无在全省造成恶劣影响的政法干警犯罪案件。
平安村(社区)标准
一、村(社区)综合治理机构健全,主要领导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并检查落实综治工作,经费有保障。
二、村(社区)群防群治网络和规章制度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明确,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村(社区)内部无群体性闹事、械斗、非法游行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无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5%,无民转刑案件;对刑释解教人员及违法人员加强帮教安置。重点人口列管率达到100%,暂住人口登记率、普法率和门栋关照率达到100%。
平安家庭“四无”标准
1、遵纪守法无犯罪 2、治安防控无案件
3、依法生产(经营)无事故 4、团结和睦无纠纷
赤壁市综治办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