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及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集中治理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问题的通知》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维护群众利益,防止中小学暑假违规补课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教育工作者廉洁从政从教行为,有效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校违规补课和教师有偿家教现象的蔓延。
二、治理对象及现象
(1)治理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有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现象及行为的学校和教师(含全市民办学校及教师)。
(2)具体现象
1、违反规定进行暑期补课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2、将学校资产租借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及个人,供其组织中小学生收费补课的学校;
3、以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合作的形式,组织学生利用假期进行收费补课的学校;
4、在校外固定场所(含教师家中)进行教学辅导活动收取钱物的学校和教师;?
5、租用场地办班进行教学活动收取钱物的教师;
6、利用学校设施设备私自收带本校学生或外来学生收取钱物的教师;
7、利用职务和资源之便为社会机构和个人介绍有偿家教生源、提供学生相关信息并从中获利的教师;
8、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的教师;
9、擅自受聘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兼职代课的教师等。
三、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教育局成立治理违规补课及有偿家教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如下:
组 长:宋世成 赤壁市教育局局长
副 组 长:丁 纬 赤壁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成 员:余敏岚 教育局党委委员、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长
黄国栋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卢建华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宋艳明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胡小平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电波 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工会主席
但东华 教育局党委委员、市教研室主任
任德洲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吴四明 教育局督导办公室负责人
但 康 教育局成职教股负责人
饶邦才 教育局人事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国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治理有偿家教及违规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石焕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督查人员在相关股室抽调。
四、处理办法
凡违反有偿家教规定一经查实的,除按《赤壁市教育局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暂行规定》(赤教政〔2012〕40号)处理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学校由于教育、监管教师不力,本校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被举报查实的:查处1起,全市通报批评,学校年终考核评估等级确定为不合格;查处2起,对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查处3起,校长任职考核一票否决,校长免职。民办学校处理与年检挂钩,如若查处1起,当年年检视为不合格。
2、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被举报查实的:视情节轻重,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没收其违规所得,罚款500元;降一级职称聘任并取消三年内晋级、晋升、评优资格,取消已取得的荣誉称号;调离工作岗位并扣减当年绩效工资;从事有偿家教的学校领导,将按有关程序撤销其职务。民办学校的教师,将不予在网上注册教师资格。
3、学校干部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与从事有偿家教同等处理:一是课堂内容课外补、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抹黑教育形象等行为的;二是利用职务之便,为社会机构、个人介绍生源,或为教师有偿家教提供便利条件,或在社会机构兼职兼课的。
五、工作要求
(1)深入学习,加强宣传
学校要利用暑期教师集中培训之际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及有关文件,广泛宣传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精神。继续开展师德承诺活动,学校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教师层层签订责任状,远离有偿家教,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师德承诺书需常年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2)成立专班,明确责任
学校校长为治理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底线,长期全面抓好此项工作。学校要成立治理违规补课和教师有偿家教工作专班,互相监督,及时提醒,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把矛盾和社会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教育局各包片班子成员、挂点股室干部实行包保责任制,对本片区学校治理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等教育乱收费行为负连带责任。
(3)明察暗访,纠错治乱
各校要严格教师管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学校门口公开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管好下属和家属,对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实行零容忍。学校要自查自纠,将各项工作做到位。教育局将明察暗访,抓典型在全市曝光,并给予当事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及经济处罚。教育局举报电话为:0715-5222265、0715-5227247。
要结合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重点整治与长期监管相结合,以社会、家长、学生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标准。要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赤壁市教育局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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