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6]1号)文件精神,现将赤壁市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报时间:4月18日—4月29日的每个工作日8:30-17:30。
现场确认时间:4月19日—5月6日(有效工作日)。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三、申报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条例》中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在本市或在本市辖区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在本市自愿申请初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申报条件
1、学历标准: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时,学历暂不作提升要求。即,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及其他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时,学历应作相应提升。即,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的合格学历为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详细学历要求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和《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执行。
2、普通话等级标准:从事语文教学的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他学科教师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全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证明要求: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可免试,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毕业生必须提交合格证明,需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具体考试事宜咨询咸宁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715-8271726。
五、申请、认定程序
1、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上申报”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在“选择资格种类和认定机构”栏中,“资格种类”选择申报的初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省份”选择“湖北省”,“认定机构”选择“赤壁市教育局”,然后在“选择现场确认点”栏中选择“赤壁市教育局”,再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请人详细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照片格式***.jpg,尺寸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20K以内),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注册信息”,直到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返回详细信息页面。网上注册时请申请人牢记注册密码,以便查看或修改信息。
2、现场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点设在赤壁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15—5224652)。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还须提交《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贴两寸免冠登记相片),另交一张两寸登记相片,相片与网报系统上传的相片同底。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A4纸),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鉴定,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鉴定。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可从中国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4)《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经现场确认后符合教师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
(5)已取得一种教师资格的人员,如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者,除提交此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备注栏中注明曾取得过何种教师资格。
赤壁市教育局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