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咸市教函【2016】6号
为做好咸宁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16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普通话水平测试对象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其他需要参加测试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测试。
二、报名办法
1.社会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1寸彩色电子照片(照片文件为jpg格式,比例为390*567像(宽*高),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发送至市语委办8252249@163. com邮箱)到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报名缴费。
2.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蒲圻师范、崇阳职业技术学校考生报名由学校统一组织。以上3所学校于测试前25天报送《咸宁测试站2016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及考生照片(规格要求同上)。
三、收费标准
依据鄂价费字﹝2004﹞132号文件收取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标准为:学生25元/人,其他人员50元/人。
收款单位:咸宁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账 号:82010000000138242
开 户 行:咸宁农商行淦河支行
四、测试方式
我站普通话水平测试实行计算机辅助测试,考生可登录咸宁教育信息网http://www.xn.e21.cn/查看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机辅测试流程。
五、证书发放
应试者根据测试成绩(60分以上)获得国家语委统一印制、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验印盖章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市语委办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结束45个工作日之后发放证书(详见咸宁市教育信息网“领证通知”)。
成绩查询网址:http://hubei.cltt.org/Web/Login/PSCP01001.aspx
六、测试安排
咨询电话:咸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0715-8252249
咸宁市教育局
2016年3月14日